力挺教師法修法 家長團體連署:卸除「師師相護」惡名

▲家長團體及教團表示,舉雙手贊成教師法修法,盼擺脫「師師相護」惡名,處理不適任教師。(圖/記者林世文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行政院日前提教師法修法草案,特別訂定在教評會處理不適任教師時,增聘外部委員,讓未兼行政職的教師代表低於1/2,然而此舉卻引來教師團體反彈,認為修法是不信任教師專業、會造成校園白色恐怖,更是獵巫行徑。全國各家長會及教育團體9日發布聯合新聞稿表示,許多家長團體及教團都舉雙手贊成此次修法,盼擺脫「師師相護」惡名,處理不適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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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團體認為,「如果現行教評會一點問題也沒有,那為何不適任教師時有所聞,卻是那麼難處理?如果教評會的組成比例不是問題,那『師師相護』的惡名從何而來?」從教師團體的論述來看,總是推給學校校長的不處理,以及外界對學校老師的污名化;但別忘了,現在的校長遴選制度中,縣市教師會及學校教師會才是老大,如果校長不如教師會代表的意,想選上校長恐怕比登天還難;至於家長的部分,由於孩子有如學校的人質,因此,當孩子受到不當對待後,勇敢的家長最後幾乎都會疲於奔命、無功而返,卻留下孩子繼續默默承受各種壓力,但多數家長會視孩子受害情形轉班或轉學了事。

教育團體也說,「師師相護」並非這回修法才被發明的名詞,而是流傳許久的惡名,我們深信絕大多數學校老師都具有使命感,也不願意因為一顆老鼠屎而壞了一鍋粥,但我們也可以體會做為同事情誼,而不忍心積極處理老鼠屎,所以這回修法,正好可以讓老師擺脫長期以來被譏為「師師相護」的惡名,基於支持絕大多數學校老師的立場,家長團體及許多教育團體都舉雙手贊成此次修法。


▲家長團體呼籲,應降低教評會出席及表決門檻,以免上述之設計功虧一簣,同時也把狼師繼續留在校園。(示意圖/記者湯興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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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教育團體表示,容納更多外部委員,乃是容納更多不同領域的專業,除了補足教師專業的不足外,也能更超然的共同處理問題,沒有所謂不尊重教師專業的問題;再加上以目前的設計,教評會處理不適任教師乃是在專審會審查後才處理,怎麼會有白色恐怖或獵巫的情形,部分教師團體成員的說法恐怕言過其實。

家長團體及教育團體除了支持教評會於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應納入外部委員,使未兼行政執教師比例不過半外,同時也呼籲,降低教評會出席及表決門檻,以免上述之設計功虧一簣,同時也把狼師繼續留在校園;應讓家長擔負起通報的責任,也就是當家長遇到不適任教師時,得直接向專審會提報,以免未來又為了校長不提報而產生紛擾,並相互推責;申評會比照教評會的設計,針對不適任教師的申訴,增加外聘委員,使未兼行政執之教師代表少於一半,出席及表決門檻則比照教評會的設計。

聯名發表新聞稿的團體包括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全國家長教育志工聯盟、台灣少年權益促進聯盟、台灣兒童權益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家長協會、全國高中高職家長會長協會、社團法人台灣赤子心過動症協會、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台灣婦少權益關懷協會、全國校長協會等、以及各地方家長團體等超過50個教育和公民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