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100萬人未繳款!國保十年大限3/31到期 經濟困難快拆單

▲還有1萬人未繳款!國保十年大限3/31到期,經濟困難快拆單。(圖/衛福部提供)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國民年金十年大限原訂1月31日到期,衛福部長陳時中過年前送上大紅包,將補繳期展延2個月,至3月31日才到期。隨著補繳大限在即,衛福部今(20)日呼籲,97年10月至98年1月間保費尚未繳納的民眾,可盡快向勞保局申請補繳,若無力一次繳納,也可向勞保局辦理分期,最多可拆40期分次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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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主要的納保對象為未參加軍保、公教保、勞保、農保的25歲以上未滿65歲中華民國國民,如家庭主婦或無工作者等。若有按時繳費,保險期間可領生育、喪葬給付,65歲以後則有老年年金給付,以生育1胎來說可有3萬6564元給付,老年年金每月至少可領3628元。

衛福部社保司司長商東福表示,截至2月底,仍有100萬2000人尚未繳款,但年滿65歲或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被保險人的前3期分期金額,已由原來規定的每期最少1000元,依不同保費補助身分分別調降至674元、505元或337元。因此,已年滿65歲的被保險人只要按期繳納分期保費,就可以按月領取老年年金給付。

商東福強調,國民年金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種,應符合權利義務對等原則,被保險人應先繳納保費,未來才能領取給付,且且年資越長,未來領取的年金給付金額也越高,但若10年間曾有欠費情形,每個月將少領2677元。

商東福表示,被保險人若無力繳納保費,可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費,或拆單繳費,此外,亦可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保費補助,以減輕未來保費負擔,未來領取給付權益也不會被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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