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平潭村委主任被指違法 忠順里里長喊冤:只是教社區營造

▲曾寧旖參加海峽論壇的社區交流活動。(圖/翻攝海峽衛視)

記者蔡紹堅/台北報導

8名台灣里長在平潭擔任9個村委會、社區居委會執行主任的事件近日被熱烈討論,陸委會10日表示,村、社區居民委員會是陸方基層行政組織,國人擔任相關職位已涉及違法,主管機關內政部認定後可開罰。不過,里長也有話要說,台北市文山區忠順里的里長曾寧旖告訴《ETtoday新聞雲》,她到平潭只是參與基層社區營造交流,與政治無關,也不是全職工作,又沒支領薪水,「我還常說,我們是台灣之光,把台灣社區營造的成功經驗推廣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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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陸媒報導,曾寧旖是平潭綜合實驗區嵐城鄉上樓村的「執行主任」,也是平潭綜合實驗區的「婦聯兼職副主席」,近日更被福建省婦聯授與「三八紅旗手」的榮譽稱號。對於這些職務及稱號,曾寧旖表示,大部分都是對方給的,或受邀的,她也不是特別在意,對她來說,就是類似一個諮詢顧問的角色,「我也沒有印名片,簽合約,或拿這個職位來做什麼。」

曾寧旖指出,她從事的是基層的社區營造工作,一個月到平潭幾天,就是做基層交流而已,分享自己在社區營造的經驗,不是全職工作,沒有支領薪水,也不在公部門上班,「我只是教他們台灣成立社區志工隊的方式,還有如何營造社區特色等,這又不涉及政治,也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的黨、政、軍沒有什麼關係。」

曾寧旖強調,她不只跟大陸交流社區經驗,也會跟日本等國家交流,從來沒有什麼問題,是現在兩岸關係緊張,才被特別提出來討論,「我還常說,我們這是『台灣之光』,把台灣社區營造的成功經驗推廣出去,像大陸的很多村子,就對台灣『志工』不領薪水,為社區奉獻的精神非常敬佩,想向我們學習。」

另外,許多人認為,擔任台灣的里長還到大陸當村委主任,情況要比一般民眾嚴重。對此,陸委會表示,里長身份並不影響個案的處罰,但涉及地方自治事項之監督管理,將由主管機關內政部進一步檢視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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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圖/記者蔡紹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