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衣服穿好,免得被性侵?別再檢討受害者了

▲把衣服穿好,免得被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作者/Barnaby。

關於性侵的預防,很多人會說:把衣服穿好吧!穿得太暴露,容易引起他人性慾;如果穿著不夠保守,你就是「偏向虎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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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認為這種說法,只是「政治不正確、但一點也沒說錯」的話,請你一起來想一想。

破解「裸露會增加性侵誘因」的迷思

關於這個說法,通常建立在一種前提假設上:性侵犯,是某一群自制力極度欠缺的人。所以,這群人會在性慾產生的當下,直接轉為壓制他人的肢體行為。也因此,如果想要避免被性侵,盡量不要讓人產生性慾,就是保護自己最好的方式。

好吧!我們就先假設這種人確實存在,那麼這些人應該會出現在充滿美麗肉體的夏日海灘與街道上吧?然而,這些地方卻從來不是性侵好發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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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人們通常也認為這群人,可能是某些病態者、或擁有「特殊性怪癖」的人。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麼要用「穿著保守」來預防性侵,真的能達到目標嗎?誰知道,這些「病態者」是不是喜歡長褲、頸部,或腳踝?你又要如何從千萬人海之中「準確穿著」,來避免引起這些病態者的性慾?

讓我們面對現實吧:這類故事中的「性慾活屍」,不過是基於對自己的理解,想像「邪惡版本的自己會怎麼行動」,然後套用到性侵犯身上的過度推論。但實情根本不是如此。

性侵案件:六成以上都是你熟識的對象

▲性侵案件的發生地多為私人場所等隱蔽空間,資料來源:衛福部保護司2017年統計資料。(圖/作者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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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衛福部保護司的資料來看:以2017年為例,伴侶/前伴侶、其他生活中認識的人,佔據了性侵案件中兩造關係的六成以上。而性侵好發地點,半數以上都在住家環境。

但,人們難道會一想到對方是自己認識的人,或和自己一起回家,就會令人性慾高漲?或家裡特別令人性奮嗎?不對!其實是相識的關係與受害人接觸最容易、最易取得信任,而住家的環境最缺乏他人的監督。

也就是說,性侵者在「產生性慾」到「動手強迫/性侵他人」之間,他的心裡還考量了很多因素。傳統社會上「裸露」會引發「性慾」,而「性慾」會引發「某些病態者」性侵他人的觀念,從統計資料來看,其實是錯誤連結、誤解了性侵者的樣貌。

如果真的想要找出一種說法,告訴人們如何「自保」,那麼「穿多一點、不要提高他人性慾」絕對不是有效的理由。

或許,反而告訴他們:「不要信任他人,無論是什麼樣的交情,都不能和他人進入無法求救的場所」,是一個比較有用、而且符合現實的策略。

性侵的本質是濫用信任、權力不對等

然而,這些自保策略,其實也不切實際。因為人們並不可能在完全不信任他人的情況下,進行社會人際交往。而且,從相關資料也可知,性侵犯的樣貌,通常不是上述假設的性慾活屍,他們反而是「一般人」,有家人、朋友,可能也幫助他人、努力工作,是他人所尊敬、感謝,且相處愉快的熟悉對象。

這些人之所以會性侵,最根本的原因還是:這些人總會濫用對方的信任與依賴,認為自己可以安全地支配他人身體而不用付出代價。這些人可能基於兩人在家庭、職場、校園的權力上下關係而有恃無恐,或可能認為伴侶本來就該滿足自己、擅自認定了對方某種不設防的舉動,就是對自己的性邀約。(延伸閱讀:以下哪些狀態算是性邀約?請選擇!)

也就是說,從表面上的資訊看來,人們並無法預先判斷一個人會不會成為性侵犯。

但遺憾的是,人們很難完全不處在權力位階中的弱勢地位。所以,性侵同樣地也不可能完全消失。在這個前提下,拒絕塑造有利性侵者的環境,避免二次傷害才是重要的,而非將預防的責任放在個人身上。

因此,在提醒他人小心避免獨處環境之餘,我們不該指責受害人因為未曾防備而「引人犯罪」,他們就只是看錯了一個人。更何況,「把衣服穿好」的說法,對預防性侵也沒有太大幫助。

如果你真的為了還沒有受害的他人,也為了聽在耳裡的受害者著想,請停止「把衣服穿好」這種歸因與歸責方向錯誤的言論,別再提供那些性侵者「他沒有做出通常會有的防備,就是引誘我」的藉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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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女性主義有事嗎」。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雲論》提供公民發聲平台,歡迎能人志士、各方好手投稿,請點此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