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港修《逃犯條例》由台灣提出 陸委會:一派胡言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曾俊豪攝)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香港特區政府日前提出《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兩項修法協議,引起兩岸三地關注。香港立法會議員涂謹申等4人針對修法內容影響及了解政府對於協商港女命案情狀拜會陸委會。對此,陸委會表示,未來希望港府以無涉政治的務實態度,與台灣簽訂司法合作協議,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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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香港女子在台遇害,台港無司法合作機制再度引起討論。(圖/記者劉亭攝)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指出,台港交流十分密切,為妥善解決司法糾紛,政府希望與香港建立制度化合作機制,「港女命案」事件更突顯出台港因不能進行相關司法合作,無法將罪犯繩之以法的困境。

邱垂正提到,個案發生後,曾向港方提出3次司法請求,包括最後一次提出遣送嫌犯來台,並對嫌案發佈通緝;過程中曾應港方請求,提供相關案情、情資,希望對案件有所幫助,但我方提出的要求未獲港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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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6日與香港立法會議員會面。(圖/陸委會提供)

此外,香港立法會議員涂謹申等4人昨(6)日拜會陸委會,說明香港《逃犯條例》修法後的可能影響。對此,邱垂正提到,陸委會密切注意修法後續發展,與港方溝通、表達關切,並「適時採取必要作為,確保國人在港權益」。

據了解,香港特區政府正就《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修法事宜,收集公眾意見。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法案需針對兩個問題,「一是涉及港人的台灣殺人案尚待處理,其二是同類案件可能再在一些與香港並無任何協議的司法管轄區發生,政府有必要處理制度現有漏洞」。

他指出,因應該宗在台灣發生的案件,經警方調查和徵詢律政司,港方並無充足證據提出起訴,政府須研究其他處理方法。對此,陸委會表示,企盼港方利用既有機制,就「港女」刑事個案與台灣展開合作,未來希望在無涉政治的務實態度,與台灣簽訂司法合作協議,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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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港媒報導,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稱,修法「相關建議是由台灣方面提出」。陸委會晚間以書面形式發出嚴正聲明駁斥,「完全是一派胡言,無中生有,混淆視聽」。

陸委會指出,自港方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以來,來自各界的質疑不斷,有關方面應廣聽諫言,深切檢討為何不能獲得外界信任,而非胡說八道、推卸責任,這只會突顯相關說法的無知,對於港人所追求的公平正義,沒有絲毫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