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大草原」發生殺人分屍案 監院糾正北市府:消極處置失當

▲華山分屍小木屋拆除。(資料照/記者邱中岳攝)

台北市華山大草原日前發生分屍命案,震驚全國。有當地居民提出檢舉,指稱若干活動涉及噪音、治安、違反公序良俗等問題,卻不見相關單位積極處理,監察院7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劉德勳所提調查報告,認定本案於場地管理上確實有諸多重大違失,糾正台北市政府。

監察委員劉德勳表示,「華山大草原」為司法院因籌建院區辦公廳室需要,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申請撥用之國有土地,該院於正式籌建辦公廳舍前,委託台北市政府代管土地,台北市政府於106年12月間核准「野青眾」借用「華山大草原」舉辦藝術展演活動並補助經費,卻未善盡場地維護管理機關職責,於命案發生前、後,確實有許多行政違失,所以提案糾正,希望台北市政府深切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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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指出,台北市政府於場地管理上有三大違失,第一,未依法事先收取保證金及保險證明,容任申請人於核准借用前進場使用;第二,活動期間屢經民眾檢舉活動違法失序,情形日益嚴重,卻未積極採取維安管理措施或勒令停止活動;第三,「野居草堂」小木屋並非核准工作計畫書內之地上物且有違法營利情形,該府未審究申請人違約責任並密切追蹤管制該建物使用情形,且對形同露營場地的大規模違法夜宿行為置若罔聞,遲至發生駭人聽聞的殺人分屍案後,才倉促查報違建及拆除地上物。

▲華山分屍命案小木屋。(資料照/記者邱中岳攝)

報告指出,「野青眾」早於市府核准借用前,進場搭建地上物,其後拒交保證金並拖延3個月始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更新處及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等場地管理維護機關容任申請人進場使用未加攔阻,於法顯有未合,並導致命案發生後,機關拆除地上物所支付之代履行費用未能從保證金中逕予扣抵部分金額,徒增後續行政執行困擾,核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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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也披露,台北市政府核准「野青眾」無償借用「華山大草原」,並補助活動經費45萬元,本應確實督促申請人依約執行,然而市府屢經民眾檢舉活動有深夜噪音擾民、深夜生火、環境髒亂及違法夜宿等情高達30件,此外,「野青眾」團隊搭建「野居草堂」小木屋對外招生射箭課程涉及違法營利,相關情形顯見活動違法失序情形日益嚴重,該府相關機關僅一再消極到場要求改善噪音及髒亂問題,未及時制止違法營宿使用,也未要求所屬積極採取維安管理措施或勒令停止活動,顯失管理職責。命案發生後,直到監察院調查詢問,才檢討認定申請人場地管理不當,解除補助契約及廢止其受補助資格,行事作為消極,處置失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