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有福了!養2名未滿3歲小孩 兩人可同時請育嬰假

▲勞動部放寬,只要同時扶養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不但可以同時請育嬰假,也能一起請領育嬰津貼。(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勞動部去年放寬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規定,父母同時扶養2名以上未滿3歲的子女可同時請領育嬰津貼,不過僅育有「雙胞胎」以上才能申請育嬰假,造成父母請育嬰假遭雇主拒絕,同時也領不到育嬰津貼,不過勞動部今(21)日透過函釋放寬,父母只要扶養2名以上未滿3歲的子女,同時可請育嬰假,即日起生效。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勞工在請領育嬰津貼前,得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根據《就業保險法》規定,父母不能同時請領育嬰津貼,考量若同時扶養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或雙胞胎、多胞胎的夫妻,單獨留一個人在家中恐難以扛起照顧責任,因此去年勞動部放寬,父母同時育有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不過,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2條中的「正當理由」,育有雙胞胎或多胞胎的勞工,就算配偶沒有就業,雇主仍應准許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換句話說,在「生雙胞胎或多胞胎」的前提下,父母才能同時請育嬰假,「同時撫育2名未滿3歲子女」並未列在正當理由中,引發外界質疑「看得到吃不到」。

勞動部今天透過函釋放寬,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的受雇者,配偶即使未就業,但考量育兒父母恐無法單獨兼顧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的照顧責任,為鼓勵父母參與養育幼兒成長的過程,且有親自照顧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的需求,依照規定向雇主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2條但書的「正當理由」。換言之,扶養2名未滿3歲的子女,父母可同時請育嬰假。

根據勞保局統計,以2018年為例,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初次核付8萬1333件,核發金額達85億6324萬7574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