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比例原則」就怕!追拿犯人也要擔心法官 警察辦案綁手綁腳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面對「鏡頭」(行車紀錄器、手機等)無所不在,有不少員警認為,這些可以幫助佐證,對警方辦案有幫助,但追車,若是有車禍發生,警方可能也會有連帶責任,常會有比例原則的問題,導致某些基層認真執法,另一部分的員警則是卻步的。

▲該不該追車或開槍,一直是基層員警執勤的窘境,深怕嫌疑人受傷,自己則吃不完兜著走。(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警員吳洪岳認為,基層的實務工作中,追車隨時都在發生且屬必要的,只是追到什麼程度,「路上巡邏看到闖紅燈等交通違規,不可能是我們叫駕駛人回頭過來給我們盤查取締,肯定是我們追上前後,才會有示意停車的機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吳員補充提到,員警不敢持續追車,是因為法律、司法工作者及社會氛圍,曾有太多不支持警察的案例與故事,警察在評斷是否追緝(車)時,也有太多的風險及後續要顧忌及評估,相對的,犯罪嫌疑人其實也明白這一點,因此問題來了,到底追不追?吳員說,這輛車或這個人有沒有問題?有沒有危險?如果沒有攔到人,如何查察?未有查察,從何查獲?

「過去也不太能隨意追車」資深江姓警員解釋,十幾年前也曾發生過警方追緝犯嫌,最後犯嫌自撞車禍身亡,家屬要求賠償的問題,「但當時資訊沒有那麼發達,證據不足,員警才沒事,追拿嫌犯一定要量力而為,且考慮仔細,不然事後問題很多」。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新北市中和區陳姓資深巡佐說明,「你要追車,必須考量很多可能性,但變數太多,沒人知道那些不服取締或是不願接受盤查的人,是通緝犯或只是闖紅燈心虛才跑,員警會希望能夠將人攔下查清楚,但若是車禍發生,比例原則有時會變成害到基層的關鍵」。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陳員補充,法官、檢察官,都是事後看駕車逃逸的人是否為通緝犯還是普通違規民眾,若是前者,那辦案員警可能還有機會全身而退,若為後者,警方吃不完兜著走」、「法律對於警方執法、比例原則、警界使用的訂定都是概括性陳述,但當事情發生了,法官跟檢察官都事後諸葛,明顯打擊警方士氣」。

資深謝姓警員表示,一般警方追車,會以兩個紅綠燈為限,若還未逮到人,會希望員警回程,透過密錄器追查車牌再行告發。要顧到自身安全,硬追可能會導致自己或嫌犯受傷」。

謝員補充說,然而,要是都不追車,事後開單告發,再傳喚人到案說明,乍看之下好像有保護到員警、用路人、嫌犯的生命財產安全。但是,倘若嫌犯本身是通緝犯,怎麼可能乖乖到案,若是嫌疑人藏毒藏鎗,便有充分的時間藏到其他地方或是轉賣等,這樣的結果真的對社會是好的嗎?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吳洪岳說,某些警員,巡邏時避免麻煩,乾脆划手機打發時間,看到可疑車輛就放掉,最多記車牌就等下班,如果越來越多警察這樣做,那在民眾心中的地位只會更低!守法、乖乖接受臨檢或取締的善良百姓不也就成了冤大頭?

▼警員吳洪岳。(圖/記者陳雕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