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萬長期夜間工作勞工強制健檢 費用全由雇主買單還要給公假

▲勞動部要求今年起長期夜間工作勞工進行健檢,費用除了由雇主負擔,且須予以公假受檢。(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在全球化經濟的時代下,產業工作型態多元,勞動部最新公告,今年起長期夜間工作勞工健康檢查計畫,要求雇主針對長期夜間工作者安排健康檢查,實施為期2年,而檢查費用由雇主負擔,且必須給公假,預估將有40萬名勞工符合標準,若雇主未能如期完成,且限期未改善,可依法開罰3萬元至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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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近期公告「指定長期夜間工作之勞工為雇主應施行特定項目健康檢查之特定對象」,適用長期夜間工作的情形可分為2種,包括工作日數及時數,所謂夜間工作是指在晚上10點至清晨6點間從事工作,所指定的特定對象為全年度夜間工作時數累積達700小時以上,或每月在夜間工作達3小時的日數佔當月工作日的2分之1,且全年度有6個月以上者。

勞動部表示,107年度達到標準者,雇主應在108年度實施檢查,108年度達到標準者,則需在109年度實施檢查,檢查費用由雇主負擔,而該項檢查並非是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檢補助的適用範圍,根據職安法第20條規定,健檢費用應由雇主全額負擔,且必須予以公假,讓勞工受檢。

▲勞動部表示,雇主若未如期完成,經限期未改善,將處以3萬至15萬元罰鍰。(圖/記者紀佳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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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5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資料推估,國內長期夜間工作的勞工人數約為40萬人,主要分布在電力及燃氣供應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製造業及支援服務業等行業,且大多為具一定規模的事業單位。

此外,長期夜間工作勞工的健檢屬為期2年的臨時性健檢,且其項目僅較一般作業健康檢查增加心電圖等項目,若該勞工適逢當年度須辦理一般健檢,可免除重疊項目,就經費部分不致造成企業太大負擔;至醫療機構部分,現行認可辦理勞工特殊健檢之醫療機構計146家,每年約辦理勞工特殊健檢量約35萬餘人次,因此認可醫療機構辦理長期夜間工作勞工的健檢量能尚可因應。

勞動部指出,107年度達到標準者,雇主應在108年度實施檢查,108年度達到標準者,則需在109年度實施檢查,若雇主未能如期完成,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則可依法開罰3萬元至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