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烈女友陳咏彤撞機車 法院因藝人身分加碼判賠15萬

 ▲陳咏彤、陳咏欣(《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藝人陳德烈的女友陳咏彤,原為「無雙樂團」創團成員,退出演藝圈後經營網拍事業。她2013年間駕車不慎在台北市區擦撞一部機車,陳女遭判刑3月定讞後,被害人求償。一審判決陳女賠償48萬餘元,案經上訴,二審高院審理後,認為陳女確實具藝人身分,加碼15萬元,判賠63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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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陳德烈先從模特兒界跨足戲劇圈,因為私底下很會煮菜,轉戰綜藝主持圈後,以「型男主廚」形象主持美食烹飪節目暴紅。陳德烈和陳咏彤交往多年,兩人一度分手,但之後又重新復合。陳德烈去年情人節前,還精心製作了巧克力夾心寶盒,給陳咏彤驚喜。

至於陳咏彤,與雙胞胎妹妹陳咏欣,兩人是國樂「無雙樂團」的創團成員,以國樂雙胞胎美女打響知名度。姊妹倆2009年退出演藝圈,利用打工經驗熟知網拍的流程,自創品牌「LOVE BABY TWINS」。但2012年捲入仿冒日商服飾案件,被控違反商標法遭提起公訴,但2014年已獲無罪確定。

而陳咏彤這次涉及的車禍案件,判決指出,2013年2月26日中午12時許,陳咏彤駕車行經台北市八德路與臨沂街之無號誌路口時,因貿然左轉而擦撞後方直行的機車。機車騎士與後座的薛姓男子均倒地受傷。陳女事後遭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而機車後座的薛男因脊椎、肋骨多處骨折,未與陳女達成和解,因此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5百餘萬元。

一審判決陳女須賠償48萬餘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薛男主張,陳女除網拍事業外,尚有從事小模及演藝圈工作,並提出新聞報導、啟事、公司資料查詢單等證據。至於陳女則反稱機車騎士車速過快,與有過失,請求高院酌減賠償金。而高院最後採信薛男的說法,認定陳女確實從事演藝工作,因此針對精神慰撫金的求償部分加碼15萬元,最後判決陳女賠償63萬餘元。本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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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德烈情人節前夕做巧克力寶盒送女友陳咏彤。(圖/經紀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