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要將蘇嘉全送紀律委員會 林志嘉反批國民黨立委違規

▲立法院審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首期預算。國民黨立委朝蘇嘉全丟水球攻擊。(圖/記者周宸亘攝)

▲立法院審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首期預算。國民黨立委朝蘇嘉全丟水球攻擊。(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國民黨團14日指出,立法院長蘇嘉全未經朝野協商共識,違法以表決方式宣布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付委」。對此,立院秘書長林志嘉表示,今日上午院會處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均依相關議事例處理,符合相關議事規則,並無違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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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嘉指出,1997年3月,副總統連戰兼任行政院長針對該年度總預算案也未經報告,逕付表決後,直接付委。2000年11月,行政院長張俊雄也未就下年度總預算案報告,而經表決後直接付委。2013年9月,行政院長江宜樺也未進行報告,經朝野協商同意後將下年度總預算案直接付委。

林志嘉說,今日上午十點蘇院長特別召集黨團協商,希望尋求朝野共識,化解連日的議事停擺,並積極說服民進黨團同意由時代力量及親民黨團所提建議,於下週一讓行政院長林全上台報告並備質詢,但遺憾的是國民黨團並未同意該項建議。

林志嘉表示,由於黨團協商未能獲得共識,民進黨團依據立法院的議事先例,對「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提議交財政委員會會同有關委員會審查,同時將行政院之書面報告送各委員參考。根據《預算法》84條規定,特別預算之審議程序準用《預算法》關於總預算之規定。而蘇嘉全是依據本院處理90年度總預算案付委案例,當時由國民黨團、新黨黨團、親民黨團、無黨籍聯盟共同提案,並經院會表決處理,未經報告直接交付委員會審查,處理過程並無疑義。

林志嘉強調,連日來國民黨團在院會中未能遵守《立法委員行為法》第7條之相關規定,已透過國會直播呈現在國人面前,相關行為會議主席可以交付紀律委員會議處,但蘇嘉全並未如此處理,而以最大的耐心,包容這些非理性的杯葛,同時希望在黨團協商中求得最大共識,讓議事和諧,但事與願違。院長最後以符合完善的議事規範,將特別預算案經表決後付委。對於國民黨團的指控,林志嘉說,蘇院長只能表達最沈重的遺憾,相信人民自有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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