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血腥象牙 行天宮旁古董商場查獲105件

▲象牙製品。(圖/翻攝自林務局網站影片)

▲林務局日前在行天宮附近古董商場查獲105件非法象牙製品。(圖/翻攝自林務局網站影片)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林務局最近兩週,在全台,展開違法象牙製品的稽查行動,目前,總計查獲了3宗違法案件、105件保育類象牙製品,市值超過50萬元,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5條,象牙及各類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未經許可禁止販售或陳列、展示,違者可依第40條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過去我國各地方政府一直都有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稽查非法走私的象牙,不過今年是第一次,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稽查。林務局人員逐一清點店家象牙產製品的數量,國內象牙產製品買賣受到嚴格控管,除了民國84年前的庫存品,經過縣市政府審核許可後才可以買賣,林務局表示,現在市面上,已經沒有任何新品象牙的出現,店家每年都得申報交易情形、接受例行清點數量。

但此次稽查仍有發現違法者。楊宏志說,此次於行天宮附近古董商場突擊檢查,就查獲2家非法販售象牙商家,其中當場於陳列櫥櫃中查獲各式象牙產製品105件,經動保處人員由現生象牙特徵「史垂格氏線」角度專業判斷為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市價估計超過50萬元。

去年10月在南非約翰尼斯堡舉行的第17屆華盛頓公約(CITES)締約國大會中,就決議應加強大象保育議題,與會各國並咸認國際間應共同合作打擊大象非法貿易利用。

依野生動保法規定,目前象牙及各類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未經許可禁止販售、陳列或展示,違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次的全台稽查行動,總計查獲3宗違法、105件的象牙產製品,後續將送檢調偵辦。同時,象牙也是華盛頓公約附錄管制貿易的野生動物產製品,攜帶入出境皆須申請許可證。林務局強調,如民眾發現非法販售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明確事證,可向所在地縣市政府或警政單位檢舉通報,或向林務局專線( 0800-000930 )檢舉。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