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妻床邊強脫女看護褲子逼嘿咻 軍官嗆:老闆娘會告你

▲胸部,乳房,波霸。(圖/達志/示意圖)

▲軍官兩度性侵印尼看護 。(圖/達志/示意圖,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唐姓軍官被控僱用印尼女看護照顧病妻,卻兩度性侵女看護,甚至還在妻子床邊威嚇,逼對方就範。女看護後跨海揭發他的惡行,但他竟辯稱與看護是婚外情,不是性侵,但最高法院不採信,今天維持歷審判決,依2個強制性交罪判3年10個月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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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提到,唐男因妻子生病住院,就聘請印尼籍女子擔任看護,某天深夜到醫院探視妻子後,就以載女看護吃宵夜當藉口,載對方到附近停車場性侵得逞;當妻子出院返家時,他進房幫妻子祈禱,見妻子熟睡後、無力動彈,竟強行脫下一旁女看護的褲子,強押對方,還恫嚇「老闆娘會告你,因為你跟我這樣」,無視女子掙扎,再度性侵得逞。

女看護遭2度性侵後,都曾短暫逃逸,但因唐男不斷求情而心軟,後來發現懷孕就回家鄉待產,事後唐男卻停掉電話、故意失聯,才會撥打「1955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求助。

一、二審法院認為唐男2次性侵女看護,犯後沒有悔意,不採信唐男婚外情、合意性交等說法,都依照2個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個月,且被害人確實有逃逸紀錄,也曾因婦科問題就醫。最高法院今天駁回軍官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