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宮廟義工」認識少女 5年後…男大生帶她到倉庫炒飯

▲鍾男和少女發生關係被起訴。(圖/示意照/記者黃克翔攝)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鍾姓男大生二度和13歲少女在宮廟倉庫炒飯,事後被少女母親發現,因此挨告。桃園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將鍾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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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鍾男在一間宮廟當志工,2011年認識同為志工的小美(化名)母親,因此結識就讀小二的8歲小美。2016年中秋節,鐘見小美到家裡烤肉,情不自禁下,和小美發生關係;同年10月、11月,他與小美在宮廟的2樓倉庫炒飯兩次。

事後,小美母親在女兒LINE對話訊息內,發現她和鍾男以「老公」、「老婆」互稱,追問後才知道兩人的關係,氣得報警提告。由於鍾坦承和小美嘿咻3次,被檢方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