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費案涉教唆偽證 陳水扁二審改判無罪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教唆偽證案,台北地院審理後,去年依教唆偽證罪將扁判刑4個月,減刑為2個月;高院17日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檢方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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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檢署前查黑中心在95年間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陳水扁被控在檢察官傳訊前後任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等人前,召集兩人進入總統官邸商議,指示兩人向檢方稱發票用於機密外交。台北地檢署99年2月偵結,依教唆偽證罪起訴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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