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棒掉女友膀胱 牙醫用鎳子夾不起訴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陳姓牙醫兼歌手被控將按摩棒掉落在前女友膀胱內,陳還自行持鎳子試圖取出,前女友控告他涉犯醫師法等罪嫌;台北地檢署11日認定陳男此舉屬於「補救行為」,予以不起訴處分。

陳男(35歲)遭前女友指控趁她服安眠藥昏睡之際,用按摩棒性侵她,還將按摩棒掉落她的膀胱內,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依乘機性交罪,判處他3年6個月徒刑。

前女友後來又指控案發當天,她從急診返回陳男家後,陳拿止痛藥給她吃,並在她的下體塗上表面麻醉,再持鎳子撐開尿道,試圖取出掉落在膀胱內的按摩棒,涉犯醫師法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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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檢察官認定陳某嘗試取出的行為是補救行為,且查無證據他有反覆繼續同種類行為,與違反醫師法的構成要件不合,因此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