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麗士不因小案而不為 報案人要給100個讚

▲台南市警一分局莊敬派出所,查獲涉嫌行竊自小客車內財物的臧姓男子。(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市警一分局莊敬派出所,接獲110通報,在凱旋路有一部自小客車車內財物遭竊,犯嫌騎乘腳踏車逃逸,莊敬派出所所長劉智豪,帶同巡佐陳明昆、警員周敦婷、警員朱晉廷趕赴現場勘察,循線查出29歲臧姓男子涉嫌,傳喚到案後依法送辦,報案人對警方不因小案而不為的精神讚賞有加,要按100個讚給警察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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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說,莊敬派出所所長劉智豪案發後,請副所長邱偉舜在第一時間蒐集現場所採得跡證或有利線索,以利後續掌握犯嫌特徵,尋求破案契機。案經偵辦員警沿路查訪、蒐證,並逐一清查過濾,發現他轄治安顧慮人口臧姓男子(29歲,查有竊盜等多筆前科、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涉有重嫌,即由所長劉智豪率同員警等3人,前往至北區長榮路犯嫌住處埋伏守望。

經側訪得知犯嫌確定在家中,乃立即通知到案說明,臧嫌見員警循線找上門,自認難逃法網,坦承犯行不諱,並於警詢時表示,犯案時因該自小客車門未上鎖,而直接開啟車門行竊,但未竊得財物。警方請目擊竊案的報案人陳女到所協助指認無誤,全案訊後依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報案人陳女表示,非常感謝警方偵辦不分刑案大小,雖僅是損失極少的財物竊盜案,亦能迅速找到竊嫌,對於員警積極偵查犯罪之態度,給予高度肯定,並稱要大力給警察同仁按100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