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劉姓男子因為缺錢竟慫恿女友賣淫接客,還當起馬伕載女友去賣,他被逮後認罪向檢警聲稱因為房貸跟養寵物經濟壓力大,但法院審理時又翻供辯稱以為女友去按摩。不過劉男的女友對賣淫坦承不諱,還表示劉是她的「教練」,每次都會回報房門號碼與「ok」,一晚接4次交易。新北地院19日將劉男依妨害風化罪,判處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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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指出,2015年12月23日下午,新北市警三重分局警員偽裝成男客,破獲這起賣淫案。劉當時接到應召站指令後,開車載著女友去交易,警員見面後假裝「打回票」,等到女子準備上車時,一舉逮獲。
劉男一開始本來認罪,供稱與女友是在特種行業認識後,交往同居,但是因房貸及養寵物負擔大,才要女友透過應召站接客,他再載去。
但法院審理時又改口稱,女友不讓他過問工作內容,是女友要到摩鐵找人,他以為是陪客人按摩。不過,劉的女友證稱,每次劉男載她去賣淫一次約1萬5千元,她拿一半,另一半由劉男匯款與應召站分帳。
此外,女友還指出,劉男手機裡有訊息寫道「下一個工,11:10忠孝東路」、「我會跟教練說」、「ok」等訊息,都是她傳的,「教練」就是男友,ok就是交易順利沒被對方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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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根據女友證詞認為與劉初次偵訊內容相符,且劉對女友穿著清涼,還要求他開車前往不同摩鐵交易,現金給他匯款拆帳,不可能不知情,不採信劉男改口說法,19日將劉男依妨害風化罪,判處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