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有新歡砍女友8刀血流3000cc 恐怖男有悔意判無期定讞

▲邱家銘砍死女友。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32歲的男子邱家銘去年(2015)5月間,因為不滿20歲余姓女友分手,多次要求復合遭拒絕,又誤認對方哥哥是新歡,竟然帶著3把刀守在女友家樓下,趁機將人砍死,再自砍3刀獲救,一審遭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28日)認定,他坦承犯案,又有當庭和死者家屬道歉,不是沒教化可能,判決無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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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邱家銘和女友交往不到一年,去年4月對方覺得他脾氣暴躁要求分手後,避不見面也不連絡,沒想到他卻懷疑是因為有新歡,多次跟蹤要復合遭拒絕,竟然在同年5月21日,帶著3把刀到女友家樓下埋伏,再狠砍對方8刀,傷口集中胸腹和背部,「這就是妳要的!」 再握住對方手自砍3刀。

過程中余姓女友血流3000cc,緊急搶救仍休克不治,高等法院今年5月維持一審判決,判處邱男無期徒刑;至於民事部份,一審判邱必須賠償余女父、母各500萬元,但邱家表示沒有能力賠這麼多錢,而最高法院今天認定,他犯後有悔意,坦承犯案又有當庭和家屬道歉,並不是完全不能教化,因此判決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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