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妻子發現是同性戀 「強制治療」19天逃出後告醫院

▲在大陸有不少同性戀會用「形式婚姻」(簡稱形婚)來對父母親做個交代。(示意圖/達志影像)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河南一名男子被妻子發現是同性戀,雙方準備協議離婚,沒想到卻被妻子等家人強制送進精神病院,他最後求助警方,才得以脫身。因為害怕再被抓到醫院,他四處漂泊,但還是常常被惡夢嚇醒,心理創傷無法自癒,於是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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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新網》報導,河南省駐馬店市男子余虎(化名)2015年被妻子發現是同性戀,雙方準備離婚,10月8日是雙方去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的日子,沒想到他卻被妻子等家人強制送進駐馬店市精神病院。余虎極力解釋自己沒有精神病,要求出院,但遭醫院拒絕,醫院並以他患有「性偏好障礙」的名義強制收治。

余虎在訴狀中稱,醫務人員經常強迫他吃藥、打針,甚至無故遭受打罵,後來朋友報警求助,10月26日他才得以脫離醫院。「醫院強制治療,使我人身自由遭受限制,名譽嚴重受損。」余虎說,因為害怕再被其他醫院收治,就從家裡逃出,四處漂泊打工,半年來仍常常被惡夢驚醒,無法走出心理陰影。

今年5月份,余虎無意中瞭解到2014年北京海淀法院一例同性戀治療的訴勝案,法院還把「同性戀不是一種疾病」寫進判决書中。余虎覺得精神病院對他造成的傷害甚為嚴重,應該得到處罰,於是決定提起訴訟。

余虎委託律師5月17日到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訴狀,希望法院判决醫院侵犯了他的人身自由,書面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6月13日,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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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微博引發討論,網友意見兩極。有人認為,對妻子隱瞞是丈夫的錯,妻子不理解說得過去,但強行拉去醫院就有點過分了。不過,也有人說,「同性戀無所謂,騙婚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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