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案最重只判5年 受災戶淚崩:換他們家人看要不要

▲維冠金龍大樓遭震倒,導致114人死亡。(圖/記者李鍾泉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案昨日(7日)偵結,負責人林明輝等5人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不過,有受災戶跳出來表示,看完起訴內容得知最重只判5年實在難以接受,「賠上幾百條人命卻能在牢裡過5年安穩的日子,他們要不要用自己的家人來換這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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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7日宣布偵結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案,認定負責人林明輝、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以及大合鑽探技術顧問有限公司結構部結構技師鄭東旭等5人犯罪事實明確,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

▲▼受災戶得知建商林明輝等人最重只會被判5年,忍不住難過落淚。(圖/東森新聞)

然而,維冠受災戶得知消息後大多無法接受,「看完起訴內容就哭了。」受災戶委員會主委劉怡辰提到,最重只判5年甚至還可能假釋,「賠上幾百條人命卻能在牢裡過5年安穩的日子,他們要不要用自己的家人來換這5年?」災後只能靠握著掛在脖子上的戒指希望過世的先生給她勇氣,「否則我可能會撐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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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怡辰也提出質疑,「難道當初蓋章的公務員及市府都沒有疏失?」希望檢方能再進一步調查。此外,林明輝、張魁寶以及鄭進貴3人7日晚間移審至台南地院,由於林還是否認犯行遭裁定羈押,張、鄭2人則分別以20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