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藤雄赴派出所報到 為何認罪不願多說

▲即便案件已經進入二審,趙藤雄還是得每周三天到派出所簽名報到。(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遠雄建設董事長趙藤雄在11日上午9點40分,抵達台北市信義區三張犁派出所報到,針對前一天開庭為何要大翻盤「認罪」,趙藤雄只表示「案件偵查中,不方便說明。」簽名報到後謝謝媒體關心,便搭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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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10日針對遠雄弊案加開準備程序庭,趙藤雄強調,林口A7合宜宅部分,他前後給了前營建署長葉世文400萬和100萬,但不清楚葉世文和白手套前北科大教授蔡仁惠怎麼分款。遠雄建設前總經理魏春雄也坦承,的確2次幫董事長交付賄款。

桃園八德合宜宅部分,趙藤雄也坦言交給葉世文1600萬元,葉世文則向法官表示,願意全數繳回,盼能減輕刑度。至於新竹眷村改建案,趙藤雄表示,他與葉世文約好交付2600萬元,但交款時間訂在2013年9月2日,並非檢方說的2011年下半年。趙藤雄告訴法官「我是真心認罪。」

綜觀一審、二審時趙藤雄供詞差異。一審趙藤雄強調,為了公司營運生存,不敢得罪葉世文,給錢是迫於無奈,但並非「行賄」,況且新竹眷改案兩次招標都只有遠雄投標,根本沒有行賄的必要。

但對於趙藤雄在新竹眷改案突然認罪,新竹市政府表示,將組成調查小組針對遠雄的得標過程、履約程序進行釐清,遠雄目前在新竹後火車站的都市更新案,後續程序也將暫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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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二審宣判前突然認罪,趙藤雄不願回應。(圖/記者楊佩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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