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曾在金門縣某鄉鎮擔任衛生所主任的戴姓醫師與張姓女子不倫,戴妻抓姦時查獲一只用過的保險套,戴竟辯稱是要「測試保險套舒適度」,檢方認定2人說詞不合常理,12日將2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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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戴男(46歲)在金門服務時結識在衛生所擔任志工的張女(39歲),2人展開交往;戴於103年返台後調回台中,仍與張女有往來。去年7月底,戴妻會同警方到2人在逢甲大學附近的日租套房抓姦,當時2人已退房,但仍在垃圾桶內取得一只使用過的保險套,並驗出有戴、張的DNA。
但戴男否認通姦,辯稱是因為要開設婦產科,因使用儀器上需要,請張女幫他找「使用上較舒服的保險套」,他在套房廁所內自慰來「測試保險套舒適度」;張女說詞與戴男一致,並稱「不知道他在廁所做什麼」。
由於2人說詞太誇張,測試保險套為何不找妻子?又何必到出租套房測試?加上保險套上驗出DNA,檢方認定2人說詞有違常理,依妨害家庭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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