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字/【辯】 壬辰年四月廿七

文/Joel FUKUZAWA
圖/周月雲

兩造為了爭議而興起訴訟,稱為辡。兩個辛代表著原告與被告,這也說明了興訟都不會是一件好事,所以用「辛」。這兩個人,彼此以言詞相互為了自己的道理說明,把言語放進去稱為「辯」。辯駁之後,第三者用刀明確的切分曲直對錯,稱為辨。辨明之後得用力執行,稱為「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