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難救助金遭欠6萬美元 外交部要求欠款人強制支付

▲國人欠款6萬美金不還,領務局改採強勢作為。(圖/記者賴映秀攝)

記者賴映秀/台北報導

外交部提供國人急難救助金立意良善,但屢屢有人欠錢賴帳,外交部研擬強化救助金追償處理程序,並修訂借款契約書。外交部領務局副局長羅添宏13日表示,未來向急難救助金借款國人如果欠錢不還,外交部將透過法院執行強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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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台灣孟姓夫婦在南韓早產,要求外館負責所有費用,最後由南韓女星李英愛出手相助300萬元,但孟姓夫婦也被起底「裝窮」,引發各界檢討急難救助金的作法。

急難救助金設計原意是旅外國人遭竊時,外館可先借最多500美金購票返國,卻有人看上外交部追款不易,惡意欠錢不還,造成外交部虧損6萬5884美元。羅添宏指出,未來外交部各地域司將專人連絡欠款當事人,並寄發存證信函、透過當事人所在轄區警局通知;如果當事人避不見面,將透過法院申請強制支付命令。

據領務局統計,欠款未滿1年人數6人、金額2266美元,欠款1至5年24人、金額2萬2823美元,欠款5至10年14人、金額2萬8890美元,欠款10至15年31人、金額1萬465元,欠款15年以上8人、金額144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