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肇事率!北市議員秦儷舫: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議員秦儷舫19日質詢北市府交通局局長林志盈,影片被上傳到YouTube引起網友熱烈討論與留言。她認為從《公路法》與《道路安全規則》來看,機車都被定義成汽車,也建議單向三車道以下不設禁行車道,並考量路型及車流量修正待轉區大小或直接開放左轉。

「機車黨」發起人董建一曾指出,現行機車駕照上所載明的「機器腳踏車」已不合時宜,因此,建議應該回歸汽車原始的定義。董建一說,機車應該回到「二輪汽車」的名稱,因為現行機車駕照上就是寫著「汽車駕駛執照」,這就是原始汽車的定義,而正名之後才能讓汽車或機車駕駛,也能有「機車」是一台「汽車」的觀念,必須要有汽車駕駛、車道等想法,並且遵守。

▲機車在市區的路權是否能比照汽車?北市議員秦儷舫質詢官員引發討論。(資料照片,圖/東森新聞提供)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秦儷舫19日表示,中華民國機車黨才是台灣最大黨,而台北市有110萬輛機車,有190萬機車在台北市通勤。撇開近幾年開放的550c.c.以上的重型機車,市府官員坦承,機車的路權確實介於汽車與慢車之間。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公路法》對於汽車的定義是指「非依軌道或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則認為汽車,「指非依軌道或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含機器腳踏車)」

事實上,當外側車道有違停,而計程車、公車、停車格位與施工車輛都擋住機車車道時,而內側是禁行車道,秦儷舫認為這造成機車族只能亂鑽,反而增加肇事機率。

秦儷舫指出,機車兩段式待轉是學習日本的制度,而日本是針對50c.c.以下跟腳踏車的規範。台灣卻以此限制機車的路權,更諷刺地是汽車與機車在市區的限速都是50公里,她認為根本政府沒有權力要求機車禁行內側車道。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更多好看內容都在《ETtoday新聞雲》首頁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修機車竟要8萬1!雲豹200被當肥羊宰?

孩子站在機車前踏板時... 政府只會開紅單=無能

阿基師騎機車穿破鞋 月花2000元還有剩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