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傷國家主權判刑7年? 卓士昭:我不去了

▲經濟部次長卓士昭負責經貿相關業務。(圖/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林信男/台北報導

根據民間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經貿談判代表如果傷害國家主權,會被判刑7年。經濟部次長卓士昭21日明確表示,若真的通過,「我想我不會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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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士昭21日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針對「兩岸簽署服貿協議之國家安全審查機制及運作」議題,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詢。

立委林郁方在質詢時對卓士昭問道,民間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規定,若經貿談判代表傷害國家主權,將被判刑7年,假設真的通過,敢不敢去談判?卓士昭回答,「我想我不會去了」。

林郁方說,「這年頭最唬人的就是學者」,常提出各式各樣不切實際的建議,對於民間版監督條例「經貿談判代表傷國家主權判7年」的規定,經濟部政務次長杜紫軍之前也回應「他不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