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中情局情報員葉玫逃英遭遣返。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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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女中尉葉玫,因無法適應軍中生活潛逃英國逾期居留,遭遣返回台被裁定收押,檢方14日偵查終結,依陸海空軍刑法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罪嫌將葉玟起訴,葉玫訴請解除羈押。
民國101年5月,葉玫佯稱與親友到泰國旅遊,取得軍中長官許可,在同年6月17日搭機經泰國曼谷潛逃到英國,由於在應收假時未返,國防部北部軍檢署對葉玫發布通緝。
檢察官偵結後,認為葉玫當時是詐欺前往英國,涉陸海空軍刑法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罪嫌,今天將葉玫提起公訴,葉玫訴請解除羈押,羈押庭隨即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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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或不就職役者」,屬一般逃亡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於6日內自動歸隊者,減輕其刑。戰時犯前項前段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最新消息,葉玫訴請解除羈押不成,法院裁定續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