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介紹女同事轉職新公司,2人相約喝酒慶功,怎料他竟趁對方爛醉時性侵。(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男子阿勇(化名)日前熱心介紹前女同事小琳轉職新公司,兩人相約喝酒慶功,未料阿勇竟見色起意,趁小琳酒醉不醒人事時,將其帶往汽車旅館性侵得逞。案發後阿勇展現極高「誠意」,兩天內火速掏出60萬元達成和解,小琳雖曾感念對方有家庭小孩而答應不追究,事後卻反悔提告。台南地院考量雙方和解契約仍有效且男方已全數賠償,依乘機性交罪判刑1年10月,並給予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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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祝錄取竟成噩夢! 趁女方泥醉載往摩鐵施暴
判決指出,阿勇與小琳原為工廠同事,阿勇因牽線幫助小琳錄取新職務,兩人2024年4月間前往釣蝦場用餐小酌。當晚8時許,女方因不勝酒力陷入意識不清,阿勇見有機可乘,竟將其扶上車載往北區一家汽車旅館。在女方無法抗拒的情況下,阿勇強行脫除其衣物並親吻、撫摸,最後性侵得逞。
▲男子介紹女同事轉職新公司,2人相約喝酒慶功,怎料他竟趁對方爛醉時性侵。(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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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內火速賠償60萬 受害女曾憐憫:不想毀了你
阿勇對犯行供認不諱,並於案發後兩天立即與小琳展開談判。根據法官勘驗的錄音檔顯示,女方當時考量阿勇有家庭與年幼小孩,曾溫情喊話,「讓你不用負刑事責任、不用進去關,那你應該多付點吧,我也不想要毀了你」,畢竟阿勇的孩子「是無辜的」。雙方最終以60萬元達成和解,女方也簽下切結書,承諾原諒並拋棄民、刑事請求權。
和解後另生事端 女方反悔提告求償
雖然雙方白紙黑字達成協議,但兩人簽約後疑似衍生出其他糾紛,導致女方最終仍決定向檢方提出告訴。儘管小琳事後反悔,但台南地院合議庭認為,該和解契約並未經法律程序撤銷,至今仍屬有效,不因後續衍生之端點而改變其效力,且男方已依約履行支付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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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給予自新機會 情輕法重判緩刑5年
法官審酌,阿勇在案發後極短時間內便支付高額賠償金,且獲得被害人當面承諾原諒,顯見其具備悔改意願,在法律實務上屬「情節確有可憫恕之處」。衡酌其犯後態度、家庭負擔及被害人曾表達不願毀其家庭等因素,法官決定依法減輕其刑,判處1年10月徒刑,並宣告緩刑5年,期間須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