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地方法院 。(圖/記者陳宏瑞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地院一名女法官遭控長期對配置的女書記官施壓,不僅言語酸苛,還為了「枝微末節」的小事百般刁難。受害書記官忍無可忍,蒐證舉報這名女法官,高雄地院調查後,認定霸凌屬實將女法官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女書記官另提民事求償,法院也判女法官須賠償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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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這場「法院內戰」的兩名女主角在法律界表現均堪稱優秀,前年11月,女書記官調入雄院後,沒想到女法官疑似個性強悍,常因瑣碎事務對書記官連珠炮攻擊,導致書記官身心俱疲、倍感壓迫,最終決定不忍了,蒐證後憤而向院內提出申訴。
高雄地院獲報後不敢大意,火速成立調查小組,小組調查後發現女法官在言論上確實有過火、不妥之處,做出「霸凌成立」的決議,並將她送往司法院懲戒。
女書記官隨後拿這份「霸凌認證」報告,提出刑事妨害名譽及民事侵權訴訟,民事庭法官在審理時,根據法院的調查報告,認定女法官針對「枝微末節」的事務過度施壓,已構成侵權。
法官考量雙方身分、地位及經濟能力,判處這名女法官應賠償書記官10萬元。至於刑事部分,目前仍由高雄地檢署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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