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跨縣市不收 劉世芳:持續協調、地方農曆年前需修自治條例

▲▼內政部長劉世芳出席行政院會記者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內政部長劉世芳出席行政院會記者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土方之亂引發全國討論,行政院今(29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加速去化策略。內政部長劉世芳說,目前總共可以運送車輛已超過1萬3800輛,塞車問題應已緩解,暫置區、最終處置場也已盤點多處。劉提到,在處理過程中確實有隔壁縣市地方政府互相不願意收的狀況,會持續協調,有些縣市政府的管理規定只規定自己轄區,但跨區、異地暫置部分,可能需要修正管理規定或自治條例,內政部會在農曆年前要求22縣市地方政府,就自治條例裡面做更新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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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不肖業者違法傾倒營建廢土

內政部指出,今年正式實施「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新制,行政院及內政部也在近期召開10場溝通協調會議,聽取各界建議及整合跨部會資源,包括「擴增去化量能」、「簡化土方運送流程」、「GPS雙軌並行並開放小貨車申裝GPS」等三項配套已達共識,以有效追蹤土方流向及遏止不肖業者違法傾倒營建廢土與營建廢棄物之不法行為。

劉世芳指出,行政院已協調台北港14公頃、台中港5公頃、桃園科技園區6.7公頃、彰濱工業區82公頃及台南大學七股校區27公頃等處,積極提供土石方暫置土地。另有關民間所提之建築基地或異地暫置部分,則可依據都市計畫及非都土地分區或用地,結合餘土計畫及建管程序,予以臨時暫置,中央地方合作提升暫置量能。

劉世芳表示,為簡化土石方運送機制及縮短處理時程,內政部已在1月27日正式行文給各地方政府及副知相關公(協)會,凡是可直接利用的土石方或未夾雜廢棄物等物料,經過專業人員簽證後,就可以從營建工地直接交易至砂石碎解洗選場、水泥廠及預拌混凝土等工廠(場)或經地方政府核准之需土工程處理,透過「A至C」直送模式,能加速土石方處理效率及去化。

另外,為提升清運量能,已依法制作業程序完成「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規範」修正開放小貨車裝設GPS系統,以符合業者在小型巷道清運土石方的實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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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世芳說,1月開始宣布要裝GPS的時候,因裝設的砂石車不夠,院長有裁示雙軌並行,所以現在總共可以運送的車輛已經達到1萬3800多輛,再加上也開放8.8噸、3.5噸以上小貨車,所以塞車的問題已經處理。

採取高額裁罰的方向處理

第二,劉世芳提到,要處理的是大型最終處置場,目前已經盤點出來,包括交通部的三個港口、彰濱工業區、南星計劃區,這是經濟部跟高雄市大概有12個地方是屬於最終處置場。現在所謂的中間暫置場部分,尤其是有一些縣市的小型工程,必須要有異地暫置或是工區暫置,這樣的策略六都都同意,這部分就是擴充解釋可以到暫置區的公共公益性,如果屬於都更危老的話屬於公益性,可以到暫置場沒有問題。

第三,劉世芳提到,營建剩餘土石方,如果是乾淨的剩餘土石方,必須要掩埋的話,環境部都有在追蹤,不是太大問題;可以交換買賣的部分,中央跟地方政府都可以持續追蹤管理,也沒有太大問題。跨區的部分,在處理過程中確實有隔壁縣市地方政府互相不願意收的狀況,會持續協調。

劉世芳強調,若仍違反大策略時,包括警政或是環境稽查隊、法務部,會啟動廢清法處理時候,採取高額裁罰的方向處理。但在這三項策略推出後,目前聽到反而是減少,因為知道有地方可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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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世芳特別提到,有些縣市政府的管理規定只規定自己的轄區內,但是跨區、或異地暫置部分,可能需要修正管理規定或自治條例,內政部會在農曆年前要求22縣市地方政府,就自治條例裡面做更新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