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警方查獲毒品。(示意資料圖/警方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三寶媽,被控當藥頭販賣毒品給認識20年的男性老友,交易金額1萬2,000元還同意賒帳。2人雙雙落網,寶媽在法庭上翻供,辯稱只是「支援」好友止痛、沒收錢。經法院審理發現,她經濟拮据,連小孩教育補助金都拿來買毒,卻聲稱大方送出萬元毒品,明顯不合常理,加上她與買家供詞反覆,依販賣毒重判16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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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去年一月間,彰化警方在男友人(毒蟲)住處搜出16包海洛因及1包甲基安非他命。毒蟲起初坦承,其中1包海洛因(1.87公克)和1包安非他命(3.75公克)是以賒帳方式向寶媽購買,價格分別為7500元及4500元,其餘毒品則是寶媽的。
警方隨即前往寶媽住處搜索,還辯稱,因自己即將開刀需要止痛,才向綽號「阿物」的男子購買5萬元海洛因及2萬5000元安非他命。然而,案件進入審理後,寶媽全盤否認販毒。她改口說,男友人當時因車禍全身是傷,到她家請求「支援」毒品止痛,基於20年交情,她才無償提供,從未打算收錢,「給了就當作不見了」。
▲查獲毒品。(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彰化查緝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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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法庭上也配合改口,稱只是請「姐姐」支援,沒談到價錢。但法官發現,兩人說法與先前在警局及偵查中的供詞完全矛盾。
法院審理,寶媽自稱收入微薄,靠賣餅乾月入1萬多元,還要申請子女教育補助,卻花7萬5000元購買大量毒品。她先稱是「借出」、之後要還;後又改稱「贈送不用還」。毒友的證詞也前後矛盾,對如何前往柯女家、毒品來源等關鍵問題說法不一。由於兩人最初在偵查中都明確承認賒帳交易,細節吻合。該名毒蟲深知販毒罪重,若無真實交易,不可能隨便指認情同姐弟的寶媽。
法官審酌,寶媽販毒對象僅1人、次數1次,情節與大毒梟有別,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酌減其刑。但考量其行為助長毒品流通,審理時否認犯行,一審判處16年有期徒刑。海洛因8包、甲基安非他命17包,均宣告沒收銷燬。至於1萬2000元販毒所得因屬賒帳未收取,不予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