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察院長陳菊28日請辭獲准。(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監察院長陳菊自2024年12月開始,因健康因素請假至今;總統府28日發出總統令,陳菊請辭獲准,並於2月1日生效。對此,總統府晚間表示,考量陳菊病情雖持續進步,但距離完全康復仍需時間,陳菊近期再度請辭,總統賴清德便予以同意;同時,總統也請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代理院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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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監察院長陳菊為美麗島事件受刑人,一生為民主犧牲奉獻;其後歷任國民大會代表、高雄市市長、總統府秘書長等職務,長年投入公共事務,對國家社會貢獻深厚。
總統府指出,陳菊先前因中風住院,第一時間即提出辭呈,總統賴清德勸請以健康為重,盼其安心復健、待身體狀況允許再行歸位;考量院長病情雖持續進步,但距完全康復仍需時間,院長於近期再度請辭,總統予以同意。
郭雅慧表示,為使院務運作無縫銜接,總統委請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代理院長職務,並祝福陳菊院長後續復健順利、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