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駕累犯男子遭台北區監理所裁罰新台幣45萬元裁決書。(圖/花蓮分署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法律不容僥倖!花蓮縣新城鄉一名年約50多歲林姓男子,去年6月間無照駕駛機車遭員警查獲,酒精測試濃度超標,由於林男屬酒駕累犯,移送花蓮監理站裁罰新台幣45萬元並移送執行。法務部行執行署花蓮分署受理後,精準掌握林男帳戶突然出現千萬鉅額款項,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核發扣押命令凍結,成功追回罰鍰,展現堅定執法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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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分署表示,這名林姓男子,於114年6月間不僅無照,甚至酒後騎乘機車,在新城鄉省道台九線路段遭新城分局員警查獲,因林男屬酒駕累犯,花蓮監理站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規定重罰45萬元,3年內不得考領駕照,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林男向監理站申請分18期,每期繳納2萬5,000元,但只繳了5期未再續繳,遂遭移送強制執行。花蓮分署於114年12月間受理後,全面清查其名下財產狀況,發現林男名下僅有數百至數千元不等的存款帳戶,近期卻忽然有筆千萬級鉅額款項入帳,115年1月初火速核發扣押命令凍結款項。
林男得知後,竟還向執行人員表示希望可以申請分期繳納。由於林男存款顯足以一次清償,花蓮分署未准予分期,仍依法收取,成功為國庫追回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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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分署表示,酒駕事件頻傳,每每造成無辜民眾傷亡及家庭破碎,卻仍有人心存僥倖,屢次觸法,酒後駕車為國人深惡痛絕之行為,更已成為全民公敵。該分署特別呼籲民眾切勿酒後駕車,以免害人害己,傷及荷包,萬一受到裁罰,亦應儘速繳納。適逢農曆春節前夕,飲宴活動頻繁,花蓮分署近期啟動酒駕專案,針對相關案件採取強力執行措施,全力遏止酒駕歪風,守護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