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上女網友2次害懷孕墮胎!惡狼辯「她身體很誠實」 賠百萬免囚

▲桃園市邱姓男子於2022年9月欲與前女友復合,卻罔顧法院核發保護令仍擅闖其租屋處,不顧其反抗仍應上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台中張姓男子性侵女網友,賠100萬獲緩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張姓男子約女網友第1次見面,就開車直奔摩鐵,對她硬上2次,害女網友因此懷孕墮胎。張男挨告後,還辯稱兩人是合意性交,因為女網友「嘴巴說不要,身體很誠實」。不過台中地院不採信張男說法,一審依他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徒刑。張男急忙上訴,二審法官審酌張男認罪並用100萬和女網友調解,減刑改處張男2年徒刑,緩刑4年,並需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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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張男於2024年5月22日深夜和女網友小美(化名)相約見面,原本講好開車載小美到西屯區中央公園喝酒,半路張男突然表示「想喝酒但擔心警方查緝酒駕」、「有旅館優惠券」,直接打電話詢問摩鐵空房,並再三對小美保證「不會對妳怎樣」,將車開向摩鐵。

張男帶小美進房後,將她拉到大床坐下,又自行脫掉上衣,一邊搭著小美的肩、一邊喝酒聊天,接著突然翻身跨坐在小美身上,小美雖抗拒「不要這樣,我沒有要做」、「不要」,張男仍回應「妳的不要是真的還是故意講的」,對小美性侵得逞,接著又勾著小美的手喝酒,再度性侵她1次,完事後還攬著小美抽菸,繼續摸胸猥褻。直到張男滿意後跑去洗澡,小美急忙向朋友求救「他…X我」、「我真的覺得很噁」、「回去要洗10遍澡」、「他硬來」,朋友急忙叫計程車幫助小美離開,小美隨即報警。

然而張男到案時否認犯行,還辯稱小美在性交過程中雖有說不要不要,「但身體很誠實」等語。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不採信張男說法,依他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徒刑。

檢方覺得判太輕又上訴,指出張男一直否認犯行,完全沒有悔意,狡辯之詞更完全不尊重被害人的性自主權,還導致小美因此懷孕、墮胎,對小美傷害巨大,一審判決竟對張男處最低刑度。張男則覺得判太重,急忙上訴坦承犯行,並和小美達成調解,要求法官再幫他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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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審理,法官認為張男以100萬和小美調解,並已先付清30萬元,小美也同意給予緩刑,可見張男已積極彌補過錯、有悔悟之心,且張的性侵手段和暴力、脅迫等激烈手段相比也有差別,沒到極度惡劣,判張男3年徒刑太苛刻,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幫他減刑,改處2年徒刑,緩刑4年,並需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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