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警督察「車震已婚女職代」! 記2小過調職

▲▼宜蘭縣警察局。(圖/記者游芳男攝)

▲宜蘭縣警察局傳出重大風紀案。(圖/記者游芳男攝)

記者游芳男、莊智勝/宜蘭報導

宜蘭縣警察局日前傳出一起重大風紀案,督察科一名41歲的李姓督察員竟與已婚的女性職務代理人發展出「超友誼關係」,雙方不但數次上汽車旅館纏綿、車內車震、甚至到男方住處滾床單。警方調查後認定違紀屬實,將李員記2小過後調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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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士投訴,李員利用職務之便,與同局的女性職務代理人發展超友誼關係,時間長達半年,不但與女方上汽車旅館,還在車內車震、甚至到男方住處發生關係。

投訴還指出,事情曝光後,李員僅記小過、調職,並未離開宜蘭縣警局,質疑處分過輕;此外,還有網友在社群媒體提出性侵指控,但警方在調查過程中,並未接獲性侵說法,初步認定是「不正常男女關係」,相關指控還有待進一步釐清。

宜蘭縣警局指出,李員所涉之風紀案件,已嚴重影響警譽,依規定從重懲處後調整職務,後續將加強內部風紀管理。

宜蘭縣警局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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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局李姓已婚員警與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嚴重影響警譽,經調查後立即召開會議,核予該員記過二次懲處,並調整服務單位。

本局針對員警違法(紀)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絕不寬貸,並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關鍵字: 宜蘭, 婚外情, 督察, 車震, 記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