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酒駕女猛撞騎士「拖行500公尺」害死 一審判坐牢16年

▲桃園市陳姓女子去年4月酒後開車上路,闖紅燈撞上女騎士卡右前輪前被拖行,救護人員在車底將受傷女騎士拖出送醫。(資料照/中壢警方提供)

▲桃園酒駕女肇事「拖行騎士500公尺」,法院一審重判16年。(資料照/中壢警方提供)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因酒駕被吊銷駕照的陳姓女子2024年4月再次酒駕開車,不料在行經元化路、中豐路口處時闖紅燈撞上女騎士,且肇事不但沒有停車查看,反而繼續加速行駛,將女騎士拖行超過500公尺,造成女騎士傷重不治。桃園地院一審審理後,依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等罪,判處陳女16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前科吊照仍上路 再度酒駕闖紅燈

檢警調查,29歲陳姓女子2017年才因酒駕肇事,被桃園地院判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罰金2萬元並吊銷駕照,然而她闖禍後依然不知悔改,2024年4月25日晚間跟朋友到熱炒店聚餐飲酒,解散後不顧醉意且駕照被吊銷,仍駕駛轎車上路,結果在行經元化路、中豐路口處時,闖紅燈撞上了前方正在停等紅燈的陳姓女騎士。

肇事逃逸拖行500公尺 女騎士傷重不治

陳女肇事後未下車察看,反而加速肇事逃逸,導致女騎士被卡在轎車右前輪拖行超過500公尺,直到轎車無法動彈後,陳女才棄車逃逸。警方接獲民眾通報到場後,立刻將女騎士送醫,但女騎士最終仍傷重不治,至於逃逸的陳女不久後就被警方循線逮捕,經強制抽血發現酒精濃度1.025毫克,訊後依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等多項罪名將陳女送辦。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法官認貪圖方便 未和解判16年

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認為陳女僅因貪圖方便,執意酒後自行駕車上路,進而衝撞等紅燈的受害人,將受害人拖行達500公尺後逃逸,導致受害人喪失寶貴生命,死者家屬亦受有難以承受之痛,考量陳女被逮捕後坦承犯行,但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審酌後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等罪,判處陳女16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關鍵字: 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