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姓男子不付任何車資,擺明搭「霸王車」小黃司機只有將其載送至警所,請求警方處理。(圖/鳳林警分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一名黃姓計程車司機20日上午8時20分許駕駛營業小客車,從花蓮縣玉里鎮某醫院前載運林姓男子說要到花蓮縣瑞穗鄉瑞穗火車站後站,9時許抵達,車資670元,林姓男子對司機佯稱其身上僅剩餘約100元零錢,且連100元都不願給付,黃姓司機便將林男載至分駐所,請求警方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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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警方調查,黃姓司機原接受林男以身上剩餘之零錢給付部分車資即可,但林男不肯以剩餘零錢給付,也不願且無法聯繫親友到場協助補足車資。黃姓駕駛無奈,只好將林姓乘客載至瑞穗分駐所,請求警方協助處理。
警方表示,林姓乘客在明知需攜帶足夠金錢方可招攬搭乘計程車的情況下,同時又不願以身上僅有的零錢折抵車資,卻選擇搭霸王車,警方只有依詐欺罪嫌移送台灣花蓮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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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林分局呼籲,民眾切莫為貪圖小利而坐霸王車,可能因此會觸犯刑法詐欺罪嫌,面對刑責及民事求償,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