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約妹上MTV完事挨告!二審劇情大逆轉 竟是她主動問「要做愛嗎」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妹子MTV約會控遭網友侵犯。(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男子阿東(化名)先前透過交友軟體,約了女子小乖(化名)見面,怎料2人看完電影後,小乖指控阿東強行觸碰她的隱私部位,導致阿東被判刑。案件經過上訴後,出現大逆轉,高院法官撤銷原判決,改判阿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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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內容,阿東2024年間透過交友軟體,約了女子小乖出門,2人一同前往西門町某MTV觀賞電影,相處過程中做出擁抱、親吻等行為。怎料後續小乖報警,指控阿東強行將手放在她的隱私部位,無論怎麼掙扎都沒辦法掙脫。

一審認定強制猥褻 判刑10個月

士林地院法官經過審理,依照強制猥褻罪,判阿東10個月有期徒刑,其餘的部分無罪。阿東對於判決不服,提出上訴,主張小乖主動提議發生性行為,詢問「要不要發生關係」,但因為他想談戀愛,才導致對方不開心。

阿東供稱,當時小乖認為,初次見面就曖昧、親熱,這樣談戀愛不合理,只適合「玩一玩」就好,2人最終意見相左,小乖也決定要離開。當時他不曉得為何對方如此生氣,只能開口安撫,等到看完電影在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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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比對對話紀錄 認與被告說法相符

高院法官審理的過程中,發現2人看完電影離開後,又透過通訊軟體聊天,小乖用語音訊息說出「欸靠你真的很煩欸,第一天就問你要不要跟我做愛,然後你拒絕我說要跟我談戀愛,現在又跟我說可以跟我做愛」等話語,與阿東的證詞並無相違背。

此外,2人結束了MTV的約會以後,還在討論阿東的接吻技巧。綜合各項事證,高院法官認為,2人在看電影的過程中,確實有因對於交往意見不一致,而致使小乖生氣的情況產生。

僅憑指述難以定罪 高院撤銷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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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只憑這些對話,以及阿東傳送的道歉訊息,難以認定確實有強制猥褻的動作。況且2人當下正在曖昧,阿東在小乖不開心、不搭理的狀況下急於安撫、取悅,同樣也是有可能發生的事情,難以認定阿東是因為強制猥褻一事致歉。

高院法官最終認定,案件除了小乖的指述以外,缺乏其他補強證據,最終撤銷原判決,改判阿東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