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投資真性侵!南投惡狼2度硬上還討「50萬封口費」...下場曝光

▲桃園市沈姓房仲去年1月間邀約酒店女坐檯陪酒,恫嚇「若不當其女友,將告知公司接私桌」恫嚇,再趁機硬上性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假投資真性侵還偷拍勒索,南投惡狼判賠女子170萬。(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南投一名邱姓男子假借投資麻將館名義,先灌醉女子性侵得逞,之後再以偷拍的不雅影像威脅,逼迫女子二度發生性行為,甚至開口索討50萬元「封口費」。女子身心崩潰報警求助,南投地方法院刑事部分已重判邱男8年4月徒刑,民事部分近日判決出爐,裁定邱男須賠償女子精神慰撫金共新台幣17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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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邱男於2023年10月間結識女子後,誆稱投資麻將館「2、3個月就能回本」,成功誘使女子於同年11月匯款20萬元。隨後,邱男邀女子前往南投某旅館商談投資事宜,期間飲酒後,女子因不勝酒力陷入無法抗拒狀態,邱男竟趁機對其為乘機性交行為,嚴重侵害其貞操權與身體自主權。

拿性關係當把柄 二度硬上還偷錄影像

法院認定,邱男並未就此罷手。2024年7月間,他以掌握雙方曾發生性行為的證據為由,揚言要向女子男友揭露,藉此逼迫女子再度發生性行為。女子迫於威脅,只能順從,邱男遂在台中市某汽車旅館內,違反其意願實施強制性交,並在過程中暗中架設手機,竊錄兩人性交影像。

隔日,邱男更傳送不雅影像截圖給女子,威脅若不交付50萬元封口費,將散布影片並告知其男友,對女子名譽與隱私造成極大壓力,最終導致女子身心崩潰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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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重判8年4月 民事慰撫金裁定170萬

南投地院指出,邱男行為已嚴重侵害被害女子的貞操權、身體自主權、性隱私權與健康權,惡性重大。刑事部分,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2月、加重強制性交罪判7年6月,另犯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刑8月,合併執行8年4月徒刑。

民事部分,法院審酌雙方身分、經濟狀況、侵害行為態樣與被害人承受的精神痛苦,認定四次侵權行為分別應賠償50萬、60萬、30萬及30萬元精神慰撫金,合計170萬元,其餘請求則予以駁回。


關鍵字: 南投, 性侵, 偷拍, 判刑, 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