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佔用機車停等區!草屯小客車涉毒駕 警起出一級毒品海洛因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復興派出所副所長梁晉嘉日前執行勤務時,行經草屯鎮成功路與碧山路口,發現一部自小客車於停等紅燈時違規占用機車停等區,遂依法上前攔查,意外查獲駕駛廖男持有一級毒品海洛因且涉毒駕,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南投地方檢察署偵辦。

▲南投草屯警方查獲小客車駕駛持有毒品海洛因且涉及毒駕。(圖/記者高堂堯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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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梁副所長當時於返回派出所途中,見該車有違規行為,隨即以警示方式示意其停靠路邊受檢。經駕駛廖姓男子同意後查看車內,警方於駕駛座腳踏墊下方邊緣發現一袋可疑粉狀物品,經駕駛坦承並現場初步篩檢,確認該物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總重約0.37公克。

另經對廖姓駕駛實施唾液毒品快篩,結果亦呈現陽性反應,警方隨即採集其尿液送驗。由於廖嫌涉有毒品駕駛行為,警方除依《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35條製單舉發外,並依《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以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全案移送南投地方檢察署偵辦,後續將依尿液檢驗結果續行函送。

草屯分局分局長劉千祥表示,毒品對社會治安及民眾健康危害甚鉅,尤以毒品駕駛行為,對用路人安全構成高度風險,警方將持續強力取締、依法嚴辦,絕不寬貸。本案梁副所長憑藉敏銳觀察與積極執法精神,及時攔阻潛在危害,避免事故發生,表現殊值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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