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買到冒牌飲用水 前物流署長「銀紫荊星章」被撤回

▲▼香港前物流署署長的陳嘉信。(圖/翻攝港府新聞處)

▲香港前物流署署長的陳嘉信。(圖/翻攝港府新聞處)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前物流署署長的陳嘉信去年7月獲頒銀紫荊星章,但卻傳出由於8月爆出政府採購冒牌飲用水風波,導致他的勳章被撤回。對此,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證實,陳嘉信的勳章的確被撤回,但這不是懲罰,只是「撤回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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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20日公布飲用水風波的紀律調查報告,楊何蓓茵表示,有3名物流署人員的表現未能達到與本身職級及經驗相稱的水平,未能及時識別一些很明顯的不妥之處及詐騙跡象,令部門錯過及時去反應的時機。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右)公布調查報告。(圖/翻攝港府新聞處)

楊何蓓茵指出,前任署長陳嘉信因為沒有人上報,無辦法知道有這些跡象出現,因此調查組沒有發現他有疏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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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何蓓茵說,事件反映部門有普遍性的問題,欠缺警覺性、判斷力及分析能力,不同職級均表現出問題,認為不是個別人士的問題。

報告提及,此次事件引起公眾高度關注,對政府聲譽造成嚴重影響。有見及此,經行政署徵詢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意見後,政府決定撤回早前向陳嘉信頒授銀紫荊星章的決定,並已通知陳嘉信,不會向其頒授銀紫荊星章。

楊何蓓茵解釋,授勳本身屬加獎制度,撤回向前任署長頒授銀紫荊星章的決定,並不屬於懲罰。

銀紫荊星章為香港特區政府頒授的重要勳章之一,屬於授勳制度中的中高級別榮譽,通常授予在公共服務、專業領域或對社會作出卓越貢獻的人士,用以表揚其長期或傑出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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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以來,算上陳嘉信,香港共有12人的勳章被禠奪或撤回,其中又以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前主席郭炳江最廣為人知,兩人因涉貪在2018年分別被禠奪大紫荊勳章與銀紫荊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