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19日參加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秘密會議,因離席時帶走國防部1.25兆軍購資料遭到質疑,黃國昌解釋因資料不小心夾著,他「馬上走回外委會的會議室繳回,前後時間不到30秒」。民進黨市議員初選參選人張銘佑20日在律師陪同下,到台北地檢署告發黃國昌涉嫌洩漏國防秘密罪,律師詹晉鑒指出,法條規定故意、過失都逃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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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市議員初選參選人張銘佑(左起)與律師詹晉鑒到北檢告發黃國昌涉嫌洩密 。(圖/記者劉昌松攝)
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19日邀請國防部長顧立雄報告「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規劃執行案項」,由於全程採秘密會議,委員進入會場前都須繳交手機等電子設備放在「養機場」保管,也不能把任何資料帶出場。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在會後透露,黃國昌從委員會帶走機密資料,還好第一時間「被追回」。立委沈伯洋表示,整個狀況是,黃國昌質詢完,王定宇召委立即要宣告,有哪些事情要注意不能洩漏等,但不知道為什麼黃國昌就一直往門口要走出去。
黃國昌則在臉書PO文,「離開會議室,走到樓梯口,發現手上一堆資料,不小心也夾著國防部提供的書面資料,就馬上走回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會議室繳回。前後時間不到30秒,沒想到民進黨的沈伯洋還在刻意抹黑,真的是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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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派戰鬥機」張銘佑20日到北檢按鈴告發,指控黃國昌應遵守立法院對祕密會議的相關規則,黃國昌被抓到就用謊言掩蓋。律師詹晉鑒指出,黃國昌到底要攜出、洩漏給誰,還是要見習近平的時候,把這些文件交給中國大陸?如果是為了這個目的,就違反《國安法》,這是1到7年的重罪,黃國昌一直說是不小心帶出去的,就算不是故意,《刑法》第110條依然有過失洩漏國防秘密罪,故意過失都逃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