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激戰小王2次「簽8年愛情合約」 夫接嗆聲電話才知被綠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一名人夫控訴,妻子小花(化名)因使用線上軟體結識男子阿豪(化名),兩人竟發展出不正當男女交往關係,不僅在2023年11月、12月間發生2次性行為,還簽立愛情合約,就連夫妻吵架,阿豪都敢直接打電話對他嗆聲,因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200萬元。新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判小花和阿豪應連帶賠償人夫80萬元較為適當。

▲聊是非用圖,男女,兩性,調情,情侶,做愛,性愛。(圖/CFP)

▲小花未否認出軌阿豪的事情。(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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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在判決書中主張,妻子小花在2023年9月間透過線上軟體結識阿豪,兩人透過電話、視訊等方式聯繫,甚至做出視訊裸聊、視訊性愛等互動行為;同年10月兩人更是以情侶關係自居,不僅在10月、11月間發生2次性行為,還簽立愛情合約,約定彼此在未來8年內不能拋棄、偷吃或提分手,否則就要賠償另一方300萬元。

人夫表示,2023年12月底他與小花發生爭執,阿豪竟然直接打電話來嗆聲,他這才知道被戴綠帽,憤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200萬元。

面對上述指控,阿豪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小花則曾到庭表示,願意給付丈夫200萬元,而且她與阿豪已經沒有聯繫。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小花對於丈夫的控訴沒有提出任何爭議,阿豪同樣沒有提出任何爭議,依法視同自認,兩人自2023年10月起以情侶關係自居,期間發生2次性行為,甚至簽立愛情合約,確實已經侵害到人夫的配偶身分關係法益,最終判兩人應連帶賠償8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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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新北地院, 婚外情, 外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