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71歲資深民歌歌手王夢麟去年12月29日清晨在北市內湖區康樂街酒後駕車,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73毫克,嚴重超標,行車過程中險些撞上正在值勤的清潔隊員,所幸對方及時閃避未釀成傷亡。士林地檢署今(16)日偵結,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將他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警方調查,案發當天清晨,王夢麟駕車行經內湖康樂街時行車不穩,現場狀況驚險,警方獲報到場後實施酒測,數值明顯超過法定標準,當場依法處理並移送偵辦。檢方認定,王夢麟明知酒後不得駕車,仍貿然上路,行為已對公共安全造成高度危險。
▲藝人王夢麟酒駕撞到燈桿和清潔隊推車遭警方逮捕移送 。(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此案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不少網友痛批酒駕行為零容忍,認為公眾人物更應以身作則。更引發關注的是,王夢麟的女兒第一時間在社群平台公開表態,態度強硬,直言「完全無法原諒」,更強調「酒駕就是酒駕,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被同情」。
她在貼文中表示,父親的行為讓她與家人同樣震驚與痛心,也讓社會大眾與粉絲失望,「他沒資格被原諒,也不需要任何人替他找藉口」。她並向當時受到驚嚇的清潔人員公開道歉,坦言對此事感到深深自責。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藝人王夢麟酒駕險撞清潔工,酒測值0.73遭起訴聲請簡易判決。(圖/記者黃克翔攝)
面對部分網友留言緩頰「誰人無過」,王夢麟女兒再度回應,語氣毫不留情:「不用同情他,他沒資格。」她強調,即便父親是資深歌手,也不該享有任何特殊待遇,應依法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