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市除原本的普發6000元活動外,額外加碼滿2000送200夜市券。(圖/翻攝自Facebook/勇媽阿惠-黃敏惠)
記者葉品辰/嘉義報導
嘉義市振興經濟再加碼!市府除宣布普發市民6千元消費金外,再推出「消費滿額送商圈夜市券」放大回饋方案,市長黃敏惠提醒,2月1日起在嘉義市店家消費的發票務必留好,只要單筆或累積消費滿2千元,就可兌換200元商圈夜市券,每人最高可領600元,讓市民在逛商圈、吃美食之餘,再多一份小確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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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說明,這項滿額回饋活動限定發票開立日期須為2月1日以後,並自3月2日起開放兌換,相關兌換地點、流程與細節,將陸續公布於市府建設處臉書粉專及市府官方網站,提醒民眾密切留意最新公告。黃敏惠也在臉書發文強調,這波振興好康「一波接一波」,就是希望大家一定要在地消費,把普發6千元的效益再放大。
此外,因應春節到來,嘉義市普發6千元消費金將於下週24、25日發放,全市東、西區共規畫136處發放點,並開放委託代領。市府自16日起已由各里鄰長及里幹事逐戶發送通知單,若市民無法親自領取,可填寫通知單背面的委託書,由親友代領,領取時須攜帶身分證、印章及通知單。
市府也呼籲,消費金就是要支持嘉義市在地店家、活絡內需,減輕家戶負擔,進而提升商家營收與稅收,形成正向循環,為地方經濟與城市建設注入持續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