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一名人妻控訴,丈夫與任職同一公司的女同事萱萱(化名)發生婚外情,兩人平均每天至少通話2次以上,萱萱甚至傳送「寶貝,我愛你」、「我每天都想吃你,怎麼有人可以帥成這樣」等曖昧訊息給丈夫,讓她無法接受,憤而決定提告求償60萬元。台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判萱萱應賠償人妻20萬元較為適當。

▲人妻控訴萱萱明知丈夫已婚,仍與丈夫發展出不正當男女關係。(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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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她和丈夫結婚將近10年,萱萱與丈夫是同事,也知道丈夫已婚,兩人仍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間發展出「超友誼」的關係,不僅LINE通話聊天達150次,平均每天至少通話2次以上,聊天時間大多長達30分鐘以上,而且從早上8點到晚上11點都有通話紀錄。
人妻表示,除此之外,萱萱還曾傳送曖昧訊息給丈夫,包含「寶貝,我愛你」、「我每天都想吃你,怎麼有人可以帥成這樣」、「謝謝寶貝我看了3遍」、「我只想當追隨你的女人」等等,兩人甚至在2025年2月一同前往旅館發生性行為,並在停車場牽手、擁抱及親吻,讓她無法接受,因而決定對萱萱提告求償60萬元。
面對上述指控,萱萱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人妻針對自己的主張,有提出LINE通訊電話紀錄、對話截圖、事發停車場的影片及截圖等證據為證;不過,關於是否發生性行為的部分,由於現有證據只能證明萱萱曾和男方一起搭乘該旅館的電梯,無法證明兩人曾發生性行為,所以人妻這部分的主張難認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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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萱萱在停車場內與男方牽手、擁抱及親吻,確實已經侵害到人妻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且情節核屬重大,最終判她應賠償人妻2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