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姓女子不滿閨蜜介紹的杜拜工作不如預期,夥同男友把閨蜜載到山上要求償還損失。(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從事八大行業的范姓女子不滿閨蜜介紹的杜拜工作不如預期,不但上網公布閨蜜照片,指控閨蜜有性病、搞仙人跳,要同業別再安排閨蜜坐檯賺錢,還聲稱握有閨蜜的不雅片,夥同男友堵人,把閨蜜載到山上逼討工作與精神損失20萬元,台北地檢署14日依散布性影像、恐嚇取財等罪起訴范女和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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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范女是在2024年3、4月間聽了閨蜜介紹,啟程前往杜拜賺錢,但是實際接觸發現工作內容與先前講好的不符,加上范女自己不慎遺失護照,為了補辦手續,被迫滯留杜拜約1個月,期間范女要求閨蜜賠償工作損失以及精神損害遭拒,沒等到回台灣,就氣得上「黑單公審版」、「全台公審事務所禁發桌」等八大圈社群瘋狂發文。
范女除了公開閨蜜照片、個資,數落閨蜜害她損失在台工作收入,還要在杜拜白花錢,並指稱閨蜜有性病、會製造仙人跳,要同業別找閨蜜去做檯,范女發文引來回響,范女接著公開1張截圖,表示有網友提供1段閨蜜的性影像,閨蜜一看就發現是自己未成年時的影片,擔心曝光而支付3萬元。
范女仍認為自己吃了大虧,回台持續打聽閨蜜行蹤,在2024年7月初,得知閨蜜被外約伴遊的地點後,找焦姓男友假扮白牌車司機到店外堵人,閨蜜誤認上車發現范女也在,已來不及逃離,被載到山上,打電話找朋友湊了11萬元,另外簽下本票擔保償還剩餘款項,閨蜜被送回家之後,擔心住處被范女知道會沒完沒了,趕緊報警。
檢察官調查認為,范女和焦姓男友分別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恐嚇取財得利與妨害自由等罪,其中閨蜜的性影像雖然是范女從杜拜上網公開,但因《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明定,國人在海外犯罪一律處罰,因此一併起訴交由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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