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東警方及時攔阻避詐騙免民眾財產損失。(圖/記者楊晨東翻攝)
記者楊晨東/台東報導
台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於114年10月接獲被害人家屬報案,指出其父親在社群平台臉書(Facebook)與詐騙集團成員加為好友,隨後又加入對方LINE帳號。初期,詐騙集團成員透過LINE每日關心問候,以降低被害人戒心,並誘導其加入由詐騙集團建立的虛假投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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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以「高收益」、「投資回報率高」等誘人條件,吸引被害人投入現金購買虛擬貨幣。被害人被迫使用非官方認證的○○投資平台APP進行虛擬貨幣交易,並由專員上門與被害人面交取款,假意將虛擬貨幣轉入其虛擬帳戶。家屬發現情況後,為阻止父親進一步受騙,立即向警方報案協助阻詐。
台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受理報案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掌握被害人面交地點及時間,部署警力執行查緝。警方當場將取款李姓車手(女、22歲)查獲,並查扣手機1支及現金47萬元等相關證物。全案依刑法詐欺罪嫌移送台灣台東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檢察官訊問後,李嫌多次犯罪情節嚴重,法院已核准羈押禁見。
台東縣警察局呼籲,涉及刑法詐欺罪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提醒民眾切勿因追求不法利益而存有僥倖心理,所有交易均會留下痕跡,詐欺犯罪嚴重危害民眾財產安全。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力度,遏止詐欺案件發生,守護全民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