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減碳!南投縣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 期限延長至119年底

▲南投市街頭設置的電車充電站。(圖/南投市公所提供)

▲南投市街頭設置的電車充電站。(圖/南投市公所提供)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為推動節能減碳,南投縣政府宣布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將延長5年至119年12月31日,以鼓勵縣民使用低污染車輛、助益我國電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並達成政府119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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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稅務局指出,電動車輛亦即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電動機車,《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第2項規定修正已於去年12月30日由總統公布實施,修正重點為授權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9年12月31日止。

縣府稅務局說明,該縣自101年起陸續實施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統計至去年12月31日,電動車輛計1390輛免徵約3524萬餘元使用牌照稅;為減輕民眾負擔,並鼓勵購置使用低污染的電動車輛、提升電動車普及率、減少空氣污染,民眾購買電動車輛,且車籍地址登記於南投縣,該局將主動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9年12月31日止。

民眾如對使用牌照稅課徵還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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